2月7日,汕尾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大会暨第三次理事会会议胜利召开。
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叶茂同志和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仲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汕尾市银行、证券、保险等27家会员单位负责人及消保部门负责人等70多人参加会议。
汕尾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江光明会长(工商银行汕尾分行行长)代表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对汕尾市联合会2017年工作作总结,对2018年工作作部署。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汕尾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章程》和《汕尾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财务制度》。
会上举行了《汕尾市金融广告自律公约》签署仪式。《公约》约定了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广告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提出了金融广告注意事项以及自律公约的执行方式,有利于进一步规汕尾辖区金融业务的广告行为。
叶茂行长充分肯定了汕尾市联合会2017年取得的成绩,并结合汕尾辖区经济金融形势对2018年工作提出要求,希望汕尾市联合会在省联合会的指导下,抓住汕尾发展机遇,积极发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职能,抓住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这个重点,提高纠纷调处水平,努力实现正规化,开创工作新局面。
新年新气象,昂首新征程。汕尾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大会暨第三次理事会的圆满召开凝聚了会员共识,有利于营造汕尾辖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必将为推动汕尾市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