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运用“联合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金额近120万元的保险理赔群体性纠纷。
一、案件描述
2017年8月10日,鹤山市某制衣厂因火灾理赔问题与当地某保险公司产生金融纠纷。由于该制衣厂未对原材料进行投保,且出险时没有断开生产车间用电,根据相关保险条款及特别约定,保险公司最终定损赔付金额远低于该衣厂申请报损金额。虽双方多次进行理赔商议,但均未能达成共识,谈判进入僵局。为达成索赔目的,该制衣厂有关负责人在不良中介的鼓动下,纠集20余人到保险公司进行拉横幅抗议、静坐等,严重影响保险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二、调解过程
针对此次纠纷案件,8月11日下午,江门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立即成立了应急工作小组,呼吁事件组织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同时,引导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警,请求警方协助,避免该起群体性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随后,江门市金调委约谈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小组会议,江门市金调委与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道对纠纷事由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商议解决方案。
当天晚上,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在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的指导、协调下,江门市金调委与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解释。
三、调解结果
经过多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签署调解协议。
1、制衣厂主要负责人主动承认了错误,并就涉嫌寻衅滋事事件向保险公司出具公开道歉信以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2、在制衣厂承诺恢复保险声誉前提下,双方协商,达成了理赔调解方案。至此,该起保险理赔群体性纠纷得以妥善处理。
四、取得成效
该起纠纷是江门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宗运用“联合调解”方式成功化解的金融群体性纠纷,充分发挥了行业调解化解纠纷的廉价、高效、平和的优势,创新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为以后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可鉴范例。同时,该起纠纷案件的成功解决,为江门辖区的金融维稳工作作出了一个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