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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董事长易会满:规范支付市场刻不容缓 消除监管套利
[来源:本站 | 作者: | 日期:2018-08-24 | 浏览4324次]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易会满在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上发表了主题演讲,易会满表示规范支付管理刻不容缓,他认为,当前治理金融乱象,需要固本清源和攻坚克难,而重要抓手和有效切入点之一,就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支付管理。

支付变革创新带来积极作用

支付是一种古老的经济活动,从以物易物到货币交易再到非现金支付,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和商业形态每一次大的变迁,都会在支付这个最基础的领域体现出来。

近年来,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兴起,我国支付产业进入创新变革、快速发展的兴盛期。尤其是移动支付异军突起,成为主体最多元、创新最活跃、产品最丰富的领域,不仅推动了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创造,而且在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交易便利性、提升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2017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609亿笔、金额3760万亿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37%和27%;办理移动支付业务2762亿笔、金额307万亿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40%和115%;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接近9亿人。今年一季度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额突破40万亿元大关。总的看,我国支付行业已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区域支付力量,在支付便捷性、普及率及创新动能上走在了世界前列。

除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迅速发展之外,在这场支付变革乃至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浪潮中,商业银行不会缺席也从未缺席。

支付市场乱象也为金融乱象提供了温床

金融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外部性。因此,目前世界各国对金融都实行持牌经营,而且对其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如果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那支付系统就是金融的血管,正常的支付活动是保证经济血脉畅通的关键。但当前,社会各界对支付的本质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投入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支付是最核心的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之基、民生之需、稳定之本,是一个完整金融链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支付联结着资金和信息,联结着信用和投资,关系着每个人和每个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整个经济金融的效率与稳定。可谓“小支付、大金融”,“微领域、大影响”。不管技术手段怎么创新,不管模式生态怎么变化,支付的本质和逻辑没有变,支付的地位和作用也不会变。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支付就是金融活动的一个源头。如果管控有力、创新得当,就会造福经济社会;如果源头泛滥,脱离河道,脱离金融本质和规律,就会带来危害。

当前支付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状况,潜藏着不容忽视的现实风险。不容讳言,梳理这几年来出现的金融乱象,一方面是由于资管与同业业务等过度创新带来的,另一方面则是伴随着支付机构的多元和互联网金融突进带来的。

在监管理念、监管环境、监管技术与创新不能同步时,风险就如影随形地产生了。特别是一些支付机构以支付之名、行金融之实,以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以普惠之名、行高利贷之实,对金融乱象的滋生及蔓延起到诱发和推波助澜的作用,个别甚至严重危害到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纵观近年来发生的非法集资、违规收单、客户信息安全、洗钱,以及各种各样的P2P、现金贷、套路贷、地下交易平台等乱象,基本上都借助了违规支付尤其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支付工具。

从微观上看,支付乱象及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放松支付资质问题。支付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其应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大量没有资本支撑、没有从业资质和专业经验的主体涌入支付市场,对法规缺乏敬畏,不受监管约束,冲击了正常支付秩序。二是存在功能异化和监管套利行为。一些支付机构绕过监管边界,游走于灰色地带,行为功能异化,损害了支付安全和公平。如有的突破限制规定,延伸支付功能,变相地甚至公然地开展融资、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业务,加剧了金融风险跨市场、跨行业传导。有的为实现自身利益和追求所谓的极致效率,在支付限额和账户分类管理上不执行规定,以弱认证方式为客户开立全功能账户,突破小额支付范畴。有的大搞资金池,或者挪用客户备付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放高利贷,通过所谓的“钱生钱”进行快速“造富”。有的甚至向非法集资、商业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

从宏观上看,支付主体、渠道、场景、数据等多维度的碎片化,带来支付清算体系的碎片化,以及整个金融资源的过度分散化,不仅会最终影响金融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而且会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影响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

需举合力推进支付产业规范创新发展

推动支付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治理金融乱象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正本清源,精准施策。我们欣喜地看到,央行和监管部门在坚持强监管与促创新并重、完善顶层设计、规范市场秩序、消除风险隐患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如建立网联平台、备付金集中存管、优化牌照续展及市场退出机制、规范银行等支付机构管理、加强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严查支付通道和接口“私搭乱建”等。作为不同类型的支付机构,均应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合力推动监管要求的落地深植,共同引导支付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要不忘初心,回归本源。服务民生、服务实体经济运行是支付发展的初心和本源。在这一目标下,央行和监管部门应强化各类机构合理界定发展定位,严肃支付大小额分离和限额管理。银行作为支付血管的主动脉,要强化行业自律,承担好整个支付和经济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的责任,处理好实现金融安全与追求商业利益的关系,坚守底线,保持定力。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毛细血管,要坚持小额、便捷、便民支付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回归支付主业,在与银行的有效互补和良性竞合中,共同打造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支付体系,更好地为经济社会“赋能”。

二是要消除监管套利。应进一步加大支付乱象整治力度,抓源头,出重拳,治重点,为有效治理金融乱象创造基础和条件。包括提高准入门槛,强化持牌经营,净化市场环境;根据资质能力,完善差异化业务准入,引导各类机构把握好安全与效率、创新与风控的关系;从事相同的金融业务必须接受相同的金融监管,坚守合规边界和风险底线,消除套利空间;坚决打击“伪普惠”,严格管控各种现金贷实际利率水平。

三是要坚守账户管理的核心要求。账户是支付的基础和“入口”,是支付安全的根基,是金融消费者的金库。要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现场KYC核查和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做好开户管理。严格实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开户渠道及核验程度赋予不同的账户功能,运用好I、II、III三类账户,使金库与钱包分离,真正建立起账户安全屏障。

四是要严禁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搞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从“钱货两讫”的现金支付转变为信用支付,使支付行为具有了天然信用创造能力,同时支付伴生资金沉淀,由此产生了“资金池”,使得支付机构事实上具备了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特征。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支付机构“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效监测和监管,严格落实备付金集中存管等制度,切实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传导和客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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