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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勿成诈骗温床
[来源:本站 | 作者:北京晨报 | 日期:2018-01-29 | 浏览827次]

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范和游戏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显得十分滞后,不仅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上下其手的便利,而且赃款在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多次切换,使得公安机关也无法及时查询资金流向。

记者近期在北京、广东、浙江、河南等地调研发现,因使用便捷、作案隐蔽等特点,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像一个庞大的“资金池”,已成为电信诈骗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绿色通道”,其监管上存在的漏洞给警方及时冻结被骗资金和侦破案件造成障碍。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七成被骗资金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其中浙江联鑫公司被诈骗人民币2760万元。(1月23日《经济参考报》)

本来,非银行的第三方机构在消费者、商家和银行之间建立连接,提供网上支付结算和资金转移服务的互联网机构,即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是一大幸事。目前,拥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多达200多家,此外还有大量非正规的机构从事此类业务。仅2016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资金就超过20万亿元。

遗憾的是,由于“其兴也勃”,难免鱼龙混杂。相反,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范和游戏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却显得十分滞后,不仅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上下其手的便利,而且赃款在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多次切换,使得公安机关也无法及时查询资金流向。

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和规范,自是当务之急。作为发放第三方支付平台牌照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尽早出台管理细则,制定严格细密的操作程序,并将其纳入日常化监管视野。对于一些无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当及时取缔和查处,铲除其生存空间。

第三方支付平台当完善自我监管和自律机制,尤当提高技术门槛。严防为了一己私利自甘堕落,与诈骗分子狼狈为奸。警方在侦查办案中就发现,大量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可以在网络上直接买卖,第三方支付账号往往冒用身份信息就可以申请办理,在注册账户时未做到实名制,相关注册信息、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等信息没有做到核查义务。

除了警方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强化对第三方支付账号资金流水监控。网络运营商也当履行守土有责的职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申请同样需要实名认证,力禁通过邮箱就可轻松开通,或者一人申请多个账号。当形成监管合力,绝不能使部分平台成为犯罪分子的得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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