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防骗小课堂③|疫情期间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来源:本站 | 作者: | 日期:2020-04-30 | 浏览1108次]

全国人民同心战疫,但依然有许多不法分子蠢蠢欲动,一心想发“疫情财”。小编提醒大家:“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同时,也要加强金融知识的武装,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1.伪装公益捐款。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以红十字会或医院等名义,在网络上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为感染亲属众筹“医药费”。不法分子以孩子或亲属突然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向社会公众发起众筹“医药费”“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售卖强身健体“秘方”。

3.“特效药”骗局。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型肺炎有非常好的功效,通过发布钓鱼链接、使用违规手机APP等方式,诱导用户购买,实施线上集资诈骗。

4.“区块链+慈善”骗局。不法分子炒作当下较热的“区块链”概念,谎称开发出区块链慈善平台,组织线上募捐、慈善“挖矿”等活动,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5.以“销售返利”名义售卖假药、假物资。不法分子恶意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公众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恐慌心理,谎称可以代购代销“特效药”“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并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受害人钱财。

6.“居家理财”骗局。不法分子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电脑、手机等获取信息的特点,大肆营销宣传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炒作、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财”“躺在床上也能赚大钱”,设置高息诱惑骗局。


非法集资4项特征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表现: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四看三思等一等”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等: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投资理财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4.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来源:平顶山银行微动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