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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来源:本站 | 作者: | 日期:2020-06-30 | 浏览1127次]

6月29日下午3点,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开放大学指导,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专委会与我会共同主办的2020年老年人金融知识第二期线上讲座如期开讲。本期我们邀请了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主管包海健为大家在线讲授《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讲座中,包海健主管介绍了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及特征,以自身丰富的经验,结合有关非法集资骗局的真实案例,着重分析了犯罪分子在近些年诈骗过程中常见套路,并传授相应的防范技巧,提醒大家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避开骗老坑老陷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话不多说,小编就继续为你们来点今天的干货问答吧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问: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忠告

♥ 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因此,每当遇上“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理财等活动,市民千万要提高警惕。

♥ 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市民在投资理财要做到理性分析,确实了解集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搞清楚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看到自己投资款项的具体流向,避免盲从。♥ 三是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声称投资项目有官员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让人误以为能稳赚不赔。因此,市民切记:“官员”未必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不等于是正规融资活动。♥ 四是“合法”吸储不大意。市民到银行办理业务,应注意部分不法分子假借工作人员身份,假借代存、理财之名行骗。♥ 五是熟人“热心”不轻信。面对亲戚、朋友、熟人热情介绍和推销,市民应多长个心眼,认真审查。♥ 六是违规吸储不参与。面对非法集资,我们既要不信“非”,当受害者,更不要参与,做害人者。市民应远离非法集资,自觉抵制,积极举报。♥ 七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市民应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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