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与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消费纠纷”规定的精神,实现小额金融纠纷案件的快速处理,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指导和推动下,12月3日上午,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省金消保联合会”)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工行”)举办《关于全省合作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备忘录》签约仪式。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徐维,广东工行副行长陆锦文,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业务二处处长冼宇航出席并见证了签约,省金消保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广州金调委主任张劲,广东工行法律事务部(消保办)副总经理李重炜共同完成签约。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小额金融纠纷也日益增多。此次签约,迈出了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第一步。涉及广东工行及其辖内机构、赔付金额在一定数额内的金融纠纷,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由调解员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行业惯例,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或指派专家出具中立评估意见,如果金融消费者接受该意见,并且涉及金额在备忘录规定金额之内的,则广东工行接受并承诺履行该调处意见。金融纠纷小额快速解决机制能帮助金融消费者更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
张劲主任首先介绍了广州金调委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突破性工作成果,并表示,本次签约是金调委联合广东工行贯彻落实《意见》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广州金调委新的尝试和挑战,具有重大意义。广州金调委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专业、公正、便捷的纠纷调解服务,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法院,化解在基层。
陆锦文副行长表示,小额纠纷化解机制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创新的举措,此次签约对探索、拓展小额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具有建设性意义。作为第一家与省金消保联合会签署广东省范围内小额纠纷化解机制相关备忘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广东工行将不断完善机制,逐步实现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机制建设目标和要求,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徐维主任充分肯定了省金消保联合会和广东工行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的努力和成效,并表示,此次签约在全省范围内具有里程碑和示范性的重要意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化解金融纠纷的一项举措。希望双方加强沟通与交流,扎实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广州金调委将继续坚持高标准规范运作,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创新合作模式,为构建广东平安金融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