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会员业务培训:邀请省高级法院丁海湖庭长主讲格式合同法律问题 第二期会员业务培训:省消委会廖俊君副会长:“履行特别保护义务,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第三期会员业务培训:“自我情绪调节与客户情绪处理” 第四期会员业务培训: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应用” 第五期会员业务培训:“从小普及金融知识,长大成就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