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欢乐颂》里,“五美”之一的樊胜美从资深HR跳槽去了宜信财富,摇身一变成了理财规划师,让人感慨广告植入真是“无孔不入”。近年来,广告植入影视剧越来越普遍,其中不乏金融机构的身影,希望借助影视剧的热播打响自身品牌。
不过,这样的金融广告“软植入”今后可不能“任性”了。近日,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管理,治理金融产品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并将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监测和区域性金融广告治理工作试点。也就是说,与金融相关的广告,今后都将进入“严监管”模式。
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传播平台也被纳入监管
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渠道的金融广告,都被纳入监管范畴。央行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监管工作,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广告宣传行为,重点打击非持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发布金融广告行为。
对于金融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央行强调要分类处置,标本兼治。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程度,进行区别对待、分类处置。为违法违规金融广告提供传播渠道的各类媒介,央行将协调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通过执法部门联动和区域合作、强制移送查处等手段,既提高执法效率,又提高广告主、网络平台的违法成本,给予金融消费者全方位的保护。”从事多年金融法律事务的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朱觉明律师认为,《通知》在重点领域和主要环节上强化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重申严厉打击非持有金融牌照资质的机构违法违规发布金融广告,将从源头上遏制出现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及类似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广告成监管重点
浙江为试点省份
央行要求各分支机构要积极探索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金融广告管理手段,并且将互联网金融广告纳入监管重点,委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集中监测互联网金融广告,将其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
对此,朱觉明表示,“这能更大程度上减少类似‘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金融广告乱象的发生。”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序幕,相关机构及产品的广告就已成为重点整治对象。之后,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61号文件),更是对金融广告治理“加码”。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和深圳市成为此次央行开展区域性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试点省市,探索建立从广告监测到处理、处置“全领域全流程全链条”工作机制,为全国范围内开展金融广告全面治理工作提供经验和示范。
“可以预见,通知发布后,势必有助于金融行业的净化和重新创新,一些金融行业将会洗牌,有些所谓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会被重新定义,一切都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浙江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